联系电话
当前位置:>>院校招生>>正文

西安美术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信息预告正式公布

来源:美术艺考 时间:2019-01-06 作者:美术高考培训
喜报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建校于1949年,是我国创建最早的八所美院之一。学院拥有美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有特色、高水平”大学之一,被陕西省列为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院现有22个本科专业,16个教学系(部),13个研究机构。学院面向全国招生,艺术类文、理兼收,欢迎广大热爱美术事业的考生报考。

西安美术学院2019本科招生信息预告

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制

二、考点安排

三、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有一定美术基础;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无色盲、色弱;

(4)省级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者(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涉嫌犯罪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流程

1、报名与缴费

报名时间见考点安排表,须考生本人进行网络报名及缴费,考试报名费200元/类。部分考点因容纳量有限,考生需尽早完成报名、确认手续,逾期或考点容纳量已满不再接受报名。

注:考生需登陆“艺术升”(www.artstudent.cn)或登陆(www.artstudent.cn)下载手机APP客户端进行报考(具体需要证件材料以各省政策要求为准)。我院共设有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书法类、理论类、音乐类五个报考类别,考生可在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兼报(每类别仅能报考一次)。

2、考试确认

考生须在指定的时间内登录艺术升app或网站www.artstudent.cn完成在线确认(提醒:该项服务由第三方服务公司收取技术服务费30元),信息提交后不做变更,不办理退款。准考证打印只支持网页打印,不支持手机端。

五、志愿填报

1、我院只接收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类别(专业)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参加校考报考类别中的一个专业(不可跨类别)做为高考第一专业志愿。

2、我院面向全国招生,各地区无名额限制(普通类专业除外),最终招生计划以国家教育部核定下达计划为准。

六、录取原则

德智体美劳全面要求,专业、文化综合评价,体检合格,高考第一志愿优先原则。

(1)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书法类按综合分排队遵循“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2)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300×60,书法类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满分150分)。

(3)理论类须写作能力测试合格,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艺术史论(130101)专业招考方向录取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及考生志愿进行调剂分配。

(4)普通类(按分省计划录取)须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文科二本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5)音乐学考生专业统考合格(山东省校考成绩合格),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6)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综合分并列情况,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

七、港、澳、台及华侨考生报名

1、港、澳、台及华侨考生报考我院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报名方式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网络报名时需注意:

(1)身份证号:构造15位的老身份证号码填写“111111” + “6位生日日期 ”+ “111”。

(2)报考号:填写十个“0”。

(3)高考所在地:请严格按照户籍所在地填写,香港居民填写香港,澳门居民填写澳门,台湾居民填写台湾。

2、港、澳、台及华侨考生还需要参加当年港、澳、台及华侨的联合招生考试(文化课考试),考试详情请联系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合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东市东风路725号 邮编:510080

联系电话:020-38627826、38627866。

八、入学须知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3、在校就读期间,学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及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多项资助项目,以帮助品学兼优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收费标准

(1)住宿费:学院根据专业和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以入学须知为准。

(2)代办费:根据教学和军训等项工作的需要和不同专业、不同类型,按实际发生额一次性收取。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材料费自理,享受公费医疗、转户口关系。

九、其他事项

1、博士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特殊教育学生(本科)、美术中专生、成人教育学生(专升本、高起本)简章另发,欢迎报考。

2、我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所有信息以我院官方渠道发布为准。

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xafa.edu.cn/

招生处官方网站:http://www.zhshch.xafa.edu.cn/

招生处:029-88247882、88222342、88221716(传真)

3、本信息预告解释权归西安美术学院,如各省政策与我院招生要求不符按各省政策执行。

最终信息以招生简章为准,敬请关注!

天籁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