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17年美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绘画专业、动画专业设置在重庆大学艺术学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设置在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
艺术学院设有设计学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专业)、绘画(油画、中国画方向)、动画3个美术类本科专业(类),拥有设计学、美术学一级学科,均为重庆市重点学科,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工程硕士3个专业硕士授权点。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批国内知名教授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教师中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者达到40%。学院本科教学注重突出专业特色,强调学生艺术创新意识的激发和能力的培养,特别注重技能型人才与科研型人才培养相结合,发挥学科交叉的优势,全面培养学生的艺术表达和创新创业能力。近年来,学院师生艺术类作品在国内外各重大展演中,多次获得金、银、铜各类大奖。
美视电影学院的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按照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实践型影视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配备有在层次、年龄、学缘上结构合理,且理论与实践并重的专业师资队伍和总面积达1万平米的影视传媒实验教学中心。立足于以戏剧与影视学科为基础、以影视制作为核心的教学理念,依托综合性大学通识教育的优势,形成了一套学科体系完整、通专融合、产学研互动、教学规范、管理科学的专业培养模式。2017年按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含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专业招生,学生进校前列年主要学习大类学科基础课程和通识教育课程,第二年起可选择以上两个专业及方向,在大类培养的同时逐步加强专业特长和个性化培养。该专业类毕业生在戏剧影视领域具备良好的竞争潜力,能取得较好的职业发展。
一、 招生专业及计划
总计划:设计学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专业)125名,动画25名,绘画30名,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40名。具体招生地区及分省计划如下:
注:1.分省计划以省级招办最终公布的2017年招生计划为准。
2.以上专业均为本科、学制四年。
3.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每学年学费15000元;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绘画专业、动画专业每学年学费11500元;学年末按照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学费结算。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17年高考报名相关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文化考试。
2.参加高考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取得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三、通过原则
1.考生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所参加高考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参加高考省市艺术类相应本科专业通过控制分数线。
2.所在省的文理科考生一起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6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40】从高到低择优通过。
3.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通过;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为通过顺序。
4.重庆大学以前列学校志愿招生通过,当前列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先通过前列学校志愿考生,余下招生计划补录非前列学校志愿考生。
四、复查复测
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学校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监督机制
1.学校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公正选拔、综合考核、择优通过”的原则开展考核选拔和通过工作。
2.学校纪监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投诉举报电话:023-65106714、13132371850(工作时间内,仅限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