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建筑大学2022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吉林建筑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以土木建筑为特色,理、工、文、管、法、艺、经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吉林省重点建设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是全国首批百所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是吉林省城乡基本建设领域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科技研发基地、产业发展决策咨询与技术创新服务基地。
学校始建于1956年,是新中国首批设立的十所建筑类专门学校之一。1960年经国务院批准,学校定名为吉林建筑工程学院,2013年更名为吉林建筑大学。学校坐落于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16000余名,其中,本科生15000余名,硕士研究生1400余名,全日制来华留学生百余名。
学校开设53个本科专业,学科链、专业链和建筑领域产业链深度融合,建成了一批服务区域和建筑行业发展的优势专业(群)。安全工程、土木工程、测绘工程、环境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地质工程等6个专业先行通过了工程教育认证,实现了国际实质等效,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第一方阵”。建筑学(本硕专业)、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城乡规划等6个土建类专业通过全国土建类专业教育评估。学校拥有5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验区”,2个省级创新创业示范专业立项建设点,2个省级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基地。在教育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评选中,学校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测绘工程、工程管理、环境设计、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等9个专业获评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城乡规划、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地质工程、安全工程、环境工程、交通工程等7个专业获批吉林省一流专业建设点。近年来,学校获得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29项,其中《面向执业需求的地方高校工程人才培养改革实践》获2018年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
学校致力于培养和造就“理论基础坚实、实践能力扎实、思想作风朴实”,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形成了“三实型”人才培养特色。学校努力营造崇尚科学、严谨求实、善于创造的校园文化,被评为“吉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吉林省文明校园”“吉林省文明单位”“全国厂务(校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示范单位”,被授予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
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多次被评为“吉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毕业生就业质量稳步提高,近几年毕业生进入全国一线城市的比例与进入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等世界和国内500强企业的比例,均达到50%以上。学校自建校以来培养的8万余名毕业生活跃在国家城乡基本建设领域,成为建筑科研、设计、施工、管理等领域的骨干和中坚力量。
学校为加快推进学校教育现代化进程,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及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先后与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新加坡等50多个国家及地区的60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通过实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积极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教育理念和优质教育资源,先后与俄罗斯太平洋国立大学、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美国杨斯顿州立大学在建筑学、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专业合作举办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全校师生员工奋发有为,克难攻坚,为建设“特色鲜明、域内一流、同类领先的应用研究型社会主义现代大学”的目标不懈努力奋斗!
二、学院概况
吉林建筑大学书法学院,目前是东北、吉林省高校和全国建筑高校首家“书法学院”。
学院秉持“心怀家国,德艺双修”的理念,以培养本科、研究生人才为主,同时积极开展书法学科建设,把人才培养、学术研究、书法创作同个人成长、社会文化事业、社会文化建设与服务紧密结合,努力探索书法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师生教学相长、师生成长发展之路;努力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专业与综合素质好、具有学校特色、适应新时代需要的优秀书法人才和新文化人,助圆师生的书法艺术追求和文化报国之梦;努力为祖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新时代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学院自2015年组建,2016年申报书法学专业,2017年3月获得教育部批准设置本科“书法学”专业,2017年8月开始招生,2017年9月10日书法学院正式揭牌成立。现已有2018级、2019级、2020级、2021级4个年级的在校本科学生316人。
学院建有比较宽敞的书法专业教室、段成桂书法馆、书法开放临摹馆、中国书画展廊、书法文化工作室、教学展览空间、书画装裱工作室、教授工作室等;建有金石书法研究所、书法与建筑文化研究所、中国画与传统建筑研究所等;办学条件居国内同类专业领先水平,具有鲜明的书法文化特征,颇受业界和学生嘉誉。在泰山、墨宝园、鲁苏浙冀豫陕及有关学校等建立了校外专业考察实践和教学实习基地等。
学校聘请原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段成桂先生为首任院长;聘请了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学术委员、名校书法教授等多名全国书法名家和学者为学院名誉教授。书法专业带头人、执行院长李树君教授,为3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吉林省书法家协会理事兼评委、多年担任吉林省高校评估专家。现有教师22人,其中有中国书协会员5人、中国美协会员1人、省书协会员7人;在书法篆刻研究与创作、书法高等教育、中国画研究与创作、人文素质教育、书画鉴定与文博等方面各有建树,学院教师队伍具有书法与建筑文化相互支撑的学校特色。
学院成立三年来,学院教师获国家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7项;参加国家哲学社科重大项目1项,主持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建筑院校书法学院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书法学院“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课题共5项;曾参与策划完成了“墨宝园”书法主题园林建设、“中国唐诗300首、宋词300阕书法碑林工程”。师生在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第十二届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和其它全国展览及省市书法家协会等主办的大型书法展赛中连续入展和获奖达200余人次,已成为省域书法创作的重要方面军。
三、招生信息
(招生省份、招生科类以及招生计划数以各省招生管理部门在志愿填报前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专业介绍
1.专业简介
中国书法是因汉字文化而产生的一门独特艺术。“书法学”专业是关于以中国书法及中国传统文化为主要研究内容、具有民族文化特征的一个独特艺术学科领域,是我国高等艺术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先秦到近代、现当代的中华文化发展中,甲骨文、金文、简牍、写经、名作、名帖、名碑等流传有序的历代书法作品和书法家,作为中国文化的主要内容和载体,与中国文化发展的密切关系,与世界文化交流的独特作用等,都体现了中国书法艺术(内容)的博大精深和在世界艺术之林独有的重要价值。
2.培养目标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实践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宽厚的书法学科专业知识、较强的书法专业技能、书法鉴赏能力、书法研究的基本能力,较为宽阔的文化与社会视野,一定的社会管理工作能力,以及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能够胜任书法创作、书法理论研究、书法教学、书法艺术的综合应用、以及有关文化产业、社会管理工作(教育、设计、研究、出版、文化企业、政府单位)等的实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3.主干课程:艺术概论、美学原理、中国书法史、古代汉语、中国文字学、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篆刻、大字书法(榜书)、国画(花鸟、山水、人物)、书法美学、文献学、古代书论选读、中国书法批评简史、书法材料与工具、碑刻与拓片技法、书画装饰、书画鉴赏、书法与文化景观、书法与建筑文化、中国文化概论、中国美术简史、诗词格律及创作、文化产业管理等。
4.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到文化单位(如博物馆、艺术馆、文化馆等)、文化管理部门(如文化厅局、文联),其它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书法艺术专业团
体或研究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青少年宫、群艺馆、民办培训机构,出版社、报刊社、电视台、设计院所、广告公司、设计企业、文化企业等企事业单位,从事书法艺术研究、书画整理与鉴定、碑刻与拓片研究、创作、文化艺术与社会事业管理,书法教学、书法培训,书法创作和理论研究,美术编辑、设计、编辑和评论、艺术节目主持、书刊出版、广告策划、艺术品经营、企业管理及自主创业(开设工作室、画廊、培训班)等。
5.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五、报考条件
1.考生需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相关报考条件,必须参加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机构统一组织的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艺术类考生方可报考。考生不受外语语种限制,不限文化课各科小分。
2.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有关规定,我校投放招生计划且该省组织书法省统考(或联考)的省份,我校直接使用书法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按照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考生需取得招生省份的书法统考合格成绩方可报考我校。使用统考成绩招生录取的省份暂定为:山西、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西、四川、甘肃;使用联考成绩招生录取的省份为河北省。
考生所在省没有组织书法省统考且我校拟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国家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该省要求,协商在该省组织书法校考;考生需取得我校校考合格成绩方可报考我校。使用校考成绩招生录取的省份为吉林省。
3.新生入学后,学校会组织对书法学专业新生进行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明显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六、校考有关安排
按照国家教育部文件要求以及各省实际情况,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我校在吉林省设校考考点,吉林省考生需参加我校校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报考我校书法学专业。我校设校考考点省份相关信息如下:
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明确报名时间、报名办法、考试时间、考试流程等重要信息,做好考前准备。
注:报名并成功缴费的考生请在12月29日16:00之前以实名制的方式加入QQ群:719149094。申请方式为“姓名+准考证号后四位”。我校在吉林省组织的书法校考只接受吉林省考生报考,不接受省外考生跨省报考。如擅自报考,一切后果和责任自行承担。
1.考试科目及分数
(1)书法临摹(古代碑帖选本选字),满分100分;
(2)书法创作(按规定文字、幅式、书体创作),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
书法临摹、书法创作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3.考试用具和材料
毛笔、墨汁、画毡等书法工具由考生自备;考试用纸统一发放。
七、录取办法
1.录取时要求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对于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综合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再相同,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学校按照不超过计划数的4倍确定合格人数。学校不再发放纸质专业考试合格证,如有需要,请考生自行在成绩查询页面中截图打印。成绩合格者,可在高考志愿填报时,填报我校书法学专业志愿。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31-84566063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邮政编码:130118成绩查询(吉林建筑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xxw.jlju.edu.cn/
最新信息发布渠道:
方式一:吉林建筑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zsxxw.jlju.edu.cn/
方式二:“吉林建筑大学招生资讯”微信公众号:
九、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吉林建筑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所有。如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执行。